2011年資策會攝影比賽開始徵件
 
 
2009年資策會「迎向未來新起點」攝影比賽,第一名 陳世仁
 

 
比賽辦法說明

活動目的:
為宣傳本會「科文共裕 創新開放」願景,公開徵求能夠符合本次主題之攝影作品,作為本會宣傳形象素材之用。
 
參賽資格:
資策會同仁、會外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評審與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創作主題:
以本會「科文共裕 創新開放 - 打造『以人為本』的智慧生活」之願景描繪為拍攝主題。
 
主題說明:
「科文共裕 創新開放 - 打造『以人為本』的智慧生活」是本會邁入民國100年描繪之組織新遠景,藉由本次的攝影比賽,邀請攝影專家與有興趣參與攝影創作的個人,參加本次主題比賽。
請參賽者發揮創意、專業技術與獨特審美觀點,提供上述主題之參賽照片,由於本會以技術研發、應用、產業推動、人才培育、擔任政府智庫幕僚、國際業務與合作等相關業務為主,加上本會推動以人為本的創新、人文關懷與實現未來智慧生活,創作之攝影圖像儘量與此關聯,每張照片請提供200字以內之文字說明。
 
本會以「創新、關懷、實踐」形塑組織文化,於2011年推動「科文共裕、創新開放- 打造『以人為本』的智慧生活」為組織新願景。由於資通訊技術發展日新月異,普遍於多數人的日常生活,其下一步將是應用到各領域或跨領域的整合,意即當數位匯流趨勢沛然,如何形成新的服務模式與價值,透過增益、便利人類的生活,與環境共存、共榮,做到讓「科技服務」、「服務科技」可與環境共存、共榮,並為人類帶來真心的愉悅與幸福。
 
除此外「科文共裕,創新開放」其內涵,更在體現以人為本(People Centric)的智慧生活實境。發掘與創造下一世代需求,促動與實證可改善生活之科技研發;並順應趨勢,善用社群文化,發揮集體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讓知識經驗可快速創造累積和成果可即時共享。
 
如需了解本會過往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與推動「台灣資訊化社會」之貢獻,請參考本會官網等相關介紹。

資策會官網  http://www.iii.org.tw
資策會英文官網  http://web.iii.org.tw
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weloveIII
中文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
 
規格說明:
1. 攝影著作不限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皆可。
2. 作品皆可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之方式拍攝,但均需以數位檔案交件。
3. 請於報名表下方之指定處附上作品之涵意與說明,字數以200字內為限。
4. 報名表紙本一式(如「附件二、2011年資策會攝影比賽報名表」之格式)。
5. 作品依相紙輸出或沖洗成5*7英吋之照片,一式五張。(無須裝裱)
6. 原始數位光碟乙片,光碟片內含:
(1) 報名表之WORD檔
(2) 攝影作品之數位原始JPEG或TIFF檔(像素值需為2070x2898 pixels以上之原始拍攝尺寸與規格,需保留EXIF資訊檔)。
(3) 上述繳交不全者,恕不受理。
 
收件日期:
自民國100年7月22日(星期五)起至民國100年10月7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請郵寄或親送至「資策會企劃處 陳保旺 收」,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8樓(科技大樓)
 
洽詢專線:
資策會 企劃處傳播組 陳保旺 TEL:(02)6631-8642
 
報名表:
請詳「報名表」附件,一張報名表限投稿乙件作品,每人不得超過3件投稿。
 
公布與頒獎日期:
暫訂民國100年11月公布得獎名單並頒獎。
 
獎項與名額:
第一名 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
第二名 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
第三名 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
佳作 十名,各得獎金參仟元。
 
評選標準:
1. 主題切合度40%
2. 情境創意30%
3. 攝影技巧20%
4. 拍攝構圖10%

本次攝影比賽將由工作小組遴選出100件攝影作品後,由評審作最後決選。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選作品一稿不得多投,不論是否獲獎,恕不退件。所有獲獎作品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均歸屬資策會所有;基於意念傳達及實際應用等之需要,資策會享有逕行對作品進行增刪修改、攝影、出版、公開展示、以及發行等等各類型行為之權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與未獲得任何獎項之新作,且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須立即返還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上責任。
  3. 除報名表外,其餘參選文件或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及居留證,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4. 須依稅法規定,凡獎項市值超過2萬元以 上,獲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 183 天之大陸地 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本會將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金。
  5. 獲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獎項市值,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 20%,方得領取獎金。
     

為增加參賽者近距離捕捉本會近期舉辦之活動影像,請參考近期舉辦活動、本會協助之偏鄉數位機會中心、ADOC數位機會中心、本會各辦公地點與網站連結資訊...等相關資訊附件,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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